南充零距离招聘网
蓬安县综治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管理员的公告
日期:2026-04-14 10:17

 

 

 

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管理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履职到位的专职网格管理员队伍,加快推进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网格管理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网格管理员:8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自愿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及岗位调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手持终端并完成数据信息汇总与上报,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等),与群众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的;

4.曾被开除党籍、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可作为选聘对象的;

10.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专职网格管理员在县综治服务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中心日常业务工作,完成网格内动态信息采集、社情民意信息调查、信息摸排、法律政策宣传、安全隐患巡查、矛盾纠纷调解、社会心理疏导、公共服务代办、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一般问题处置与上报等各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蓬安县综治中心三楼(平安街47号)。

3.报名材料(纸质材料):

①《蓬安县专职网格管理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保存网页查询结果图片并打印)。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不合格者不予通知,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相关资格。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参加人员: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以上以及缺考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主要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常识、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矛盾纠纷调解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基本知识及网格员工作相关知识等。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考生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参加人员:所有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

3.总成绩公布及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考生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按总成绩排序以及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基层相关工作经验者等优先。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在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蓬安县综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政审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派至蓬安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

六、相关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县政府核定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17-8624444。

八、其他事项

(一)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三)本次招聘由蓬安县综治服务中心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咨询电话:0817—8623608。

本公告由蓬安县综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蓬安县综治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