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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6-04-15 11:42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3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需在18-35周岁内,1991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14日出生人员;

4.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身高170cm以上,退役军人身高168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军籍、公职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的,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

3.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刺有非民族风俗习惯的纹身图案和“字、点”的;

6.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因民事、经济等方面的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有参与贩毒等重大违法犯罪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9.曾在本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因工作原因受到处理、处分情形离职的;

10.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501办公室;联系方式:0817-3343773。

3.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14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参加测试相关事宜。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时进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毒检

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政审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按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辅警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四、纪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告由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