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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名!蓬安县2026年度第六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日期:2026-10-22 11:52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应主动为就业

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促进其通过市场化渠道就业,对确实无法实现市场化就业的,纳入公益性岗位拟安置对象。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岗位补贴标准及期限


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县就业局参照本地区城镇最低工资标准按时拨付岗位补贴至用人单位,同时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蓬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服务窗口D03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蓬安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申请书;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查看原件,递交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现场通过系统比对核实就业困难对象身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承诺书(附件3)。


(四)报名资格审查


县就业局对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他信息进行核查,在资格审查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确定人员


县就业局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


(六)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五、入职流程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就业局开具介绍信,推荐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等。同时,在蓬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就业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咨询电话


县就业局:0817-8605732、0817-8623220